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权限开通及全国股转系统交易范围调整提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2信息来源:打印


尊敬的投资者:

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21917日分别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明确了投资者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股票交易的准入条件,并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合格投资者的交易范围进行调整。为保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理性参与上述市场证券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及权限开通流程等提示如下:

一、北交所权限开通具体条件:

(一)个人投资者:

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金融类净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且任意5日日终账户内金融类净资产不低于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及以上;

3、完成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权限知识测评问卷并达标;

4、符合该权限相关适当性管理条件;

(二)机构投资者:不设置资金门槛,符合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业务规则规定。

二、股转公司合格投资者的交易范围调整注意事项:

(一)自2021917日起,股转二类合格投资者(创新层)准入资金门槛由150万元下调为100万元。前期如您已开通股转三类合格投资者权限(精选层),交易权限将自动平移至股转二类合格投资者,交易权限范围自动扩大到创新层股票,无需另行申请。

(二)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交易前,如您已开通股转一类合格投资者(基础层)或股转二类合格投资者(创新层)权限,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后交易权限范围将包含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交易后,如您再开通股转一类或二类合格投资者权限,交易权限范围将仅包含股转公司基础层或创新层股票,不再包含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如需交易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还需单独申请开通北交所权限。

(三)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交易前,如您需要参与股转公司原精选层股票交易,还需满足股转一类合格投资者(基础层)或股转二类合格投资者(创新层)适当性管理条件并开通该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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