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3信息来源:打印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调整,全面股票发行注册制实施后主板股票、存托凭证(以下统称股票)在发行、上市、交易、持续监管等方面发生了一定变化,请您关注相关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我司制订了《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沪深交易所主板股票投资风险揭示书(2023年3月制订)》,并于2023年3月27日起启用。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交易的所有风险,您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主板股票交易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沪深交易所主板股票投资风险揭示书(2023年3月制订)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