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9信息来源:打印
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融资融券业务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我公司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和风险管理要求,依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中关于业务集中度动态调整和差异化控制要求,决定对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实时控制指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实时控制指标如下:
1、若非金融产品类客户存在融资融券负债,则其信用账户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指标为:
(1)投资者通过信用账户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维持担保比例不高于180%的,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信用账户内单一证券市值占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60%;
(2)投资者通过信用账户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80%但不高于240%的,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信用账户内单一证券市值占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80%;
(3)投资者通过信用账户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维持担保比例高于240%的,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信用账户内单一证券市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可以达到100%。
2、若金融产品类客户存在融资融券负债,则其信用账户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指标为:
(1)金融产品类客户通过信用账户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维持担保比例不高于180%的,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信用账户内单一证券市值占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40%;
(2)金融产品类客户通过信用账户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80%但不高于240%的,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信用账户内单一证券市值占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50%;
(3)金融产品类客户通过信用账户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维持担保比例高于240%的,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信用账户内单一证券市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可以达到80%。
调整后的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实时控制指标自2020年5月21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