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03信息来源:打印
尊敬的投资者:
我司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施行之日对投资者信用账户提取担保物条件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者信用账户提取担保物的条件如下:
1、投资者可转出信用账户超出维持担保比例300%(不含本数)部分的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
2、持有科创板及注册制创业板证券的投资者转出信用账户超出维持担保比例300%(不含本数)部分的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后,“科创板+注册制创业板”证券分组集中度不超过60%。
备注:对于按照证券登记机构要求,必须转入投资者普通证券账户才能进行的交易如预受要约等,不受此限制,但提取后投资者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必须保持在150%以上。
特此公告。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