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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控制指标变更的公告(2022年7月)

发布时间:2022-07-01信息来源:打印

      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融资融券业务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本公司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和风险管理要求,依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关于业务集中度动态调整和差异化控制要求,决定对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实时控制指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实时控制指标如下:

      一、“特殊证券”分组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实时控制标准如下:

维持担保比例情况

特殊证券A组

特殊证券B组

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

板块持仓集中度

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

板块持仓集中度

维持担保比例180%

10%

10%

20%

20%

180%≤维持担保比例240%

20%

20%

40%

40%

240%≤维持担保比例

20%

20%

50%

50%

无负债

不限制

不限制

不限制

不限制

      本公司将不定期对“特殊证券A组”、“特殊证券B组”名单进行评估调整,调整名单以最新公告为准。具体名单请查阅公告。

      二、对于未列入“特殊证券”分组名单的证券,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实时控制标准如下:

维持担保比例情况

核准制证券及基金、债券类

“科创板+注册制创业板”

非金融产品类客户

金融产品类客户

全部“科创板+注册制创业板”

无涨跌幅限制的“科创板+注册制创业板”

单一证券持仓
集中度

单一证券持仓
集中度

单一证券持仓
集中度

板块持仓
集中度

单一证券持仓
集中度

板块持仓
集中度

维持担保比例150%

60%

40%

0

0

0

0

150%≤维持担保比例180%

60%

40%

25%

25%

20%

20%

180%≤维持担保比例240%

80%

50%

40%

40%

30%

30%

240%≤维持担保比例

90%

80%

60%

60%

40%

40%

无负债

不限制

不限制

不限制

不限制

不限制

不限制

      表注:涨跌幅20%的创业板相关基金(含指数、主题基金等)纳入全部“科创板+注册制创业板”进行集中度管理。

      三、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投资者通过信用账户担保品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信用账户内单一证券市值占其总资产的比例。

      四、投资者进行担保品买入、融资买入委托成交后,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应符合上述相关要求,若不符合要求将委托失败。

      五、本公司官网2022年3月11日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控制指标变更的公告(2022年3月)》自本公告生效之日(2022年7月7日)起废止。

      本公告将于2022年7月7日执行。

      本公司有权根据监管规定、自律规则或本公司业务规则调整、风险管理需要、市场风险情况变化等因素,不定期对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等进行评估及调整。调整后将重新通过公告形式通知客户,请投资者及时查询知悉,并根据调整后的业务规则开展融资融券交易。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通知。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